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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医团〔2016〕6号: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4-08 点击: 来源:校团委  作者:本站 【字号:放大 还原
晋中医团〔2016〕6号
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过去的一年里,校团委根据校党委、行政和上级团组织的要求,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团日活动为载体,以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科技创新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者活动为媒介,切实抓好团员青年的思想引领和组织建设。各级团组织为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引领团员青年开拓进取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和激励广大青年在建设山西中医药大学的进程中奋发成才,校团委决定在“五四”前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
1.“五四”红旗(分)团委
2.“五四”红旗团支部
3.“五四”红旗团小组
4.优秀主题团日活动
5.优秀学生组织
6.学生组织优秀活动
(二)先进个人
1.优秀共青团员
2.优秀学生团干部
3.优秀共青团干部
4.学生组织优秀指导教师
二、评选依据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建设纲要(试行)》和《山西中医学院团员手册》的有关规定评选。
三、评选办法
1)“五四”红旗(分)团委由各基层团委提交申报材料,经校团委根据各基层团委2015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评选。“五四”红旗团支部名额为团支部总数的20%,“五四”红旗团小组名额为团小组总数的15%。团支部、团小组向所在基层团委提交申报表,各基层团委初评后上报校团委综合部。优秀主题团日活动从各基层团委、团支部20154月至20163月根据校团委安排组织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中评选。
2)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对象为学校在册全日制学生(包括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团员以及青年教工团员,优秀学生团干部的评选对象为2016年在任的学生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名额为共青团员总数的5%,优秀学生团干部名额为共青团员总数的2.5%。团员或团干部向所在团支部提交申报表,团支部通过民主程序确定候选人后向所在基层团委推荐,各基层团委初评后上报校团委综合部。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对象为2016年在岗的专职团干部,各基层团委推荐一名候选人,由本人提交申报表后上报校团委综合部。
3)优秀学生组织、学生组织优秀活动从校团委指导的学生组织及其开展的活动中评选。校团委指导的学生组织包括学生会组织(校学生会、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学生社团组织(社团联合会、各学生社团)、研究生会、《新中医青年》编辑部、大学生记者团、大学生艺术团、新媒体中心、中华中医药论坛工作站、图文信息中心学生管理委员会等。各学生组织填写申报表上报校团委综合部。被评为“优秀学生组织”或者开展的活动被评为“学生组织优秀活动”的学生组织,可推荐一名优秀指导教师,优秀指导教师需提交申报表。
四、评选要求
 各级团学组织要高度重视“五四”评优表彰工作,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本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选工作,并将本单位推荐名单、申报表等于419日前上报校团委综合部。
附件:
9、附件9
 
 
 
 
      
                                                                       共青团山西中医学院委员会
                                                               20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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