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及相关处室:
根据山西省青年联合会《关于开展第八届“山西省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并请示学校有关领导,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望各部门见到通知后于3月1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报送校团委。
联 系 人:胡松洁
联系电话:2272079
评选的具体事宜详见附件。
共青团山西中医学院委员会
2009年3月9日
附件:
第八届“山西省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意见
本评选意见根据《“山西省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章程》制定。
一、评选宗旨
表彰、宣传在新基地新山西建设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杰出青年典型,展示新时期山西青年奋发向上的时代风采,树立青年光辉榜样,激励广大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勤奋刻苦学习、勇于艰苦创业、培养高尚品德,并在全社会进一步优化青年成长成才环境,为培养更多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青年人才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资格
1、年龄为18周岁(199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196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山西省居民,或在山西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的省外人士。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山西,遵纪守法。
3、将科学发展观理论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在推动全省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中大胆创新、锐意进取,做出突出贡献。
4、在全省广大青年中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一定影响,能够代表当代山西青年的新形象。
三、评选活动组委会
本次活动由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人事厅、山西省总工会、共青团山西省委、山西省青年联合会主办,主办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委的部门负责人组成第八届“山西省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青联秘书处),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评选活动设立评委库,由组委会成员、有关部委和人民团体的负责人、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往届“十杰”青年代表、省内各大媒体代表、各界人士代表组成。在公证机构的监督下,随机抽取产生评选审定委员会,完成第八届“山西省十大杰出青年”的评选和终审工作。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第八届“山西省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分人选推报、候选人确定、候选人考察公示、投票评选四个步骤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阶段:人选推报
推报单位根据评选意见的要求推荐1至2名本地区、本系统最杰出的青年参选。对人选要进行认真考察,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推报材料,按时上报。同时,为扩大荐才视野和范围,优化人选的界别结构,评选办公室根据需要,商请有关单位推荐人选。
第二阶段:候选人确定
召开组委会第一次会议,评选办公室对所有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不具备参选资格。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并考虑人选的地区、界别分布等因素,确定30名候选人。
第三阶段:候选人公示
通过媒体将30名候选人及其事迹向社会公布,同时在网上刊登候选人事迹和照片,在30天内,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遇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第四阶段:投票评选
召开组委会第二次会议,通报人选公示、考察情况,商讨评委会投票事宜。在公证机构监督下,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委会。召开评审会,听取组委会办公室对候选人情况的说明;观看候选人事迹录像。最后,评委会进行无记名投票。
投票结束后,组委会办公室将对得票前20名者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结束无任何问题,得票数列前10名的候选人,获得第八届“山西省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得票数第11名至20名的候选人,获得第八届“山西省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
第六阶段:表彰奖励及宣传
举办颁奖仪式,向社会公布第八届“山西省十大杰出青年”评选结果。采取多种形式,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第八届“山西省十大杰出青年”及提名奖获得者的先进事迹。
主办单位对“山西省十大杰出青年”及提名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和奖章。结果产生后,主办单位将通过程序向省劳动竞赛委员会为“山西省十大杰出青年”称号获得者申报颁发“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为“山西省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获得者申报荣记一等功。“山西省十大杰出青年”称号及提名奖获得者如违反法律法规或犯严重错误,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山西省十大杰出青年”称号及提名奖。
五、实施要求
1、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并组织专门力量,积极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和参选人的推荐工作。
2、推报单位推报的人选,是在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条战线中做出优异成绩,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对激励广大青少年成长成才具有强烈导向作用的优秀青年。本届评选推报的人选要着重考虑在投身新基地新山西建设、推进改革开放、构建和谐社会和抗击重大自然灾害等重大事件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人选。同时也要关注那些在一线艰苦奋斗,创造出不平凡业绩的人选。
3、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对所确定的侯选人进行直接考察,听取侯选人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听取组织、人事、纪检、公安、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出具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
4、人选推报登记表及推报材料样本,请访问山西青联网(http://www.SXQL.org)下载处下载。⑴推报人选需严格按要求填写登记表一式三份;⑵提供两寸近期白底免冠彩色标准照4张(参照第二代公民身份证照片标准),五寸彩色工作、生活照片至少各2张(一式一张)并提供电子版光盘;⑶按统一格式要求提供2000字事迹材料和500字事迹简介正本各3份,复印件20份,并提供电子版光盘。登记表、事迹材料及事迹简介统一使用A4纸,均须本人签字,工作单位盖章,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地市团委或青联复审盖章,方为有效。⑷推报人选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复印件。
5、各单位推报参选人一般不超过两人,推报单位推报参选人超过1人时,参选人不能是同一界别。
6、推报单位推报的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件的原始证明,推报单位要严格进行审查、核对。
7、各推报单位务必在2009年3月25日前将人选的全部推报材料及考察中的各种书面证明材料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8、30名候选人确定后,有候选人的推报单位负责制作反映候选人成长历程、工作业绩、突出贡献和社会影响等情况的事迹录像片。
第八届“山西省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李续婷 王勇
地 址:太原市青年路8号团省委统战部
邮政编码:030001
电 话:(0351)4178340 4170696
传 真:(0351)41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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