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北京6月4日电(记者周志刚)团中央日前作出决定,追授曹鹏、洪志文同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并号召全国广大团员青年向他们学习。
2012年4月25日,曹鹏、洪志文同学在随班级到陕西省宁强县青木川镇写生实习时,勇救落水同学,不幸英勇牺牲。
决定指出,曹鹏、洪志文同学的英雄事迹,集中展现了当代青年热爱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追求,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他们是新时期青年学生的优秀代表。
决定要求,各级共青团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宣传先进团员青年典型,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持远大理想、坚持刻苦学习、坚持艰苦奋斗、坚持开拓创新、坚持高尚品行,立足岗位,奋发成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曹鹏,男,汉族,1993年2月生,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共青团员,生前系长安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专业2011级1班学生。
洪志文,男,汉族,1992年10月生,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共青团员,生前系长安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专业2011级1班学生。